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

瘋show苦主有感

先引用大班鄭經翰今天在信報出的文章

梁思浩「被失蹤」 港台高層淪為無良僱主
過去多年,有指政府一直「陰乾」港台,令其發展停滯不前,全台上下員工士氣不振,軍心渙散。不過,早前政府已經對港台解凍,既撥款讓港台興建全新總部和發展數碼廣播服務,又增設八十個公務員合約職位,解決港台非公務員合約員工長期無法晉升的問題。可是,正當社會大眾翹首以待,期望港台可以重新出發,全心全意做好公共廣播服務的工作,卻發生了令人震驚和齒冷的「梁思浩事件」。一個在港台工作十七年,風雨無間,從不遲到早退的最受歡迎節目《瘋Show快活人》主持人,竟然因為周刊報道將會被高薪挖角,在港台高層要求簽下一年內不跳槽的同意書不果後,被即時停止主持工作,連向聽眾交代一聲的機會也沒有。工會不置一詞最令人詫異的是,經常挺身為員工爭取權益、一向站於道德高地、標榜社會公義以圖爭取社會大眾支持的港台工會,面對如此橫蠻無理、不近人情的解僱事件,竟然不置一詞;工會主席麥麗貞更以不清楚合約條文為由,拒絕作出評論,反映出港台工會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工會,只為以公務員為主的會員謀福利;既然如此,就不要 再拿編輯自主做幌子、社會公義做包裝紙,實實在在做個以福利主義掛帥的工會好了。須知道,港台的員工大致分為三種,其一是操控管理大權的高 層公務員,待遇受到公務員合約條款保障,不但福利完善,薪高糧準,犯了錯也難解僱;其二是以非公務員合約聘用的員工,每年都要簽訂續約,否則自動不獲聘用,工作可謂不受保障,報酬方面,增薪點固然遠比公務員為少,也沒有升職機會;其三是最不受保障的以服務提供者合約聘用的員工,不但要年年續約,更可隨時 解僱而不須通知及賠償,梁思浩一類藝人及客席節目主持人,便大多以此類合約受僱於港台。本來,以服務提供者合約聘用藝人,可以容許更多彈 性,對雙方皆有利,至少藝人在外兼任其他職務,不必向港台申請批准。但問題是,既然港台以服務提供者合約聘用的藝人或主持人有兼職自由,順理成章,亦應該有轉業自由,港台管理層又有何理由因梁思浩有可能跳槽而將人家即時解僱,連基本的通知時間或讓人家向聽眾公開交代的機會也不容許?「見工」事屬平常不少同情港台和一直「撐港台」的朋友,經常非議政府不肯內部提升,讓熟悉港台管理和運作的資深公務員員工升任廣播處長,是有意打壓港台,教親政府的空降新廣播處長可以操控港台。但今次處理梁思浩事件的手法,卻充分證明港台高層行政不當,不但踐踏一個節目主持人的言論自由和職業自由,嚴重違反合約精神,更完全 罔顧公共廣播服務的責任,視廣大聽眾和市民為阿斗。經此一役,我終於明白,為何政府一直都對「港台人」出任廣播處長缺乏信心。港台發言人面對傳媒查詢時,只說停止梁思浩主持節目,與其合約完全無關;而二台節目總監馮偉棠周一在《瘋Show快活人》節目中的公開解釋,則指港台與梁思浩有私下協議,因為後者違反誠信,所以遭即時解僱。真箇是「欲加之罪,何患無詞」!事實是,在港台高層眼中的唯一「證據」,就是一向予人「正義」和「無知」形象的同事曾志豪和貴花田親口指證梁思浩曾經帶領他們跟我「見工」,因而對港台「不忠」。老實說,這件事已是兩年前的事,我幾乎也忘記了。當時,雄濤獲發AM牌,我曾於馬會宴請梁思浩、貴花田、曾志豪三人及其他藝人,介紹雄濤的鴻圖大計,禮貌上說說希望他日有機會合作,善頌善禱一番,如此而已,根本不是什麼「見工」。幾年來,我見過梁思浩多次,一直商談有關事宜,卻從未簽約,也沒有協議,因為思浩一如不少藝人,一直對數碼廣播有所疑慮,所以遲遲未能作出決定,他對港台亦十分眷戀,不容易斷然離巢。事實上,說到較為似樣的「見工」,曾志豪和貴花田兩人反而起碼分別見過兩次,兩人更正式開出三大盤口,其中薪酬和聘用保障當然有商量,但要求必須與梁思浩做同一個節目不可分割,基於節目編排的主導權不容妥協,但由此已可反映出兩人對梁思浩的倚傍。如今兩人竟然反轉豬肚,掉轉槍頭,出賣梁思浩,正好顯示「貴花 田扮無知,曾志豪扮正義」,都是背信棄義之徒,我就實在不敢恭維;大家亦都看得明白,所謂的「誠信問題」,究竟出在哪裏?再說,介紹人見工 是否所謂無誠信的莫須有罪名,也值得商榷,因為我經常接觸港台員工,亦都有介紹雄濤的大計,難道這樣也算「見工」?難道他們都會因此而遭解僱嗎?如果港台真的認為梁思浩違反誠信,又何以用一年合約要求人家不轉工,並且不惜破壞規矩,以甘詞厚幣利誘,保證月入六位數字予以挽留?如果梁思浩願意簽約,便沒有 「誠信」問題,那所謂「誠信」究竟是什麼東西?是否只是當權者順我者生、逆我者亡之借口,便可想而知了。高層犯了三錯總的來說,港台在「梁思浩事件」上犯了三個大錯:一錯錯在迫人簽定「不平等條約」;二錯錯在大失分寸,竟以六位數字企圖留住一個「散工」;三錯錯在談判破裂即炒員工,連最起碼的七天通知都沒有,明顯違反僱傭條例。如此看來,不但勞工處要介入調查,基於良好管治原則,相關政策局亦須跟進,務求撥亂反正。「梁思浩事件」絕非茶杯裏的風波和孤立事件,因為關鍵的原因,就是港台的管理高層根本不知公共廣播為何物,也不尊重公共廣播服務,一直把港台當作私人俱樂部,以山寨王的姿態對以服務提供者合約受聘於港台的員工,呼之則來、揮之則去,毫不尊重,才出現令人齒冷的「梁思浩事件」。疑點利益歸被告,我本來以為曾志豪和貴花田都是懾於港台淫威之下被迫「指證」梁思浩,但事發後聽《瘋Show快活人》,他們落井下石,過橋抽板,不斷揶揄遭無理解僱的梁思浩,還大吹大擂什麼「重新出發,堅守陣地,繼續風騷」,拙劣地向商台節目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》東施效顰,卻忽略其背後有搞到滿城風雨的「封咪事件」,低裝如此,夫復何言?在這件事上,兩人實在值得向曾經滄海的梁思浩「君子不出惡言」這做人道理好好學習。



人望高處是正常的 更何況是一名"散工"!?
港台作為一個"良心"僱主 一個公營機構 竟然做出如此令人髮指的舉動
作為一個聽眾 一個市民 就以上大班的文中提及的事s 簡直是先反感再反感
寧我負人 毋人負我
雄濤一出令港台人人自危前 港台未戰先廢掉一腿 stupid~


表明身份 我全家都是村民 瘋齡大概5-6年 都算是見證瘋show兩朝
現在的節目做得如何不是重點 而是人性的醜惡表露無遺
馮某廢up既可憎 曾某二五也可憎 至於陳某疑似二五..."no common"
當然 以上三位都是港台的員工 不論高層低層其實都只是"打工仔"一名
"打工仔"身不由己 明白的
但觀其事件已發生一星期了 早兩天被圍駡的馮某已慢慢消失
反而新出現的名字是陳某
講開陳某 我會同情她 始終她只是一名"師奶"
我媽在於"師奶"立場認為她為求自保就算真的"出賣"村長也不失理由
我同意
至於二五第一被封真賤豪的 人格真的破晒產
第一, 他之前也受過港台的苦,難道沒有啞子吃黃蓮的感覺!?
第二, 節目正式三變二後,立即表明立場,與"梁思浩"成為陌路人,我pei~
第三, "拍檔"有難,你笑你諷;成為"要留的人"留下來後好巴閉咩!?
第四, 政治人流政治血做政治事,笑面虎一名
第五及以後, 就以上大班的文中提及的事s, 好聽叫貪心,難聽叫可恥

 
面目可憎是天生的 不能怨天尤人
小人當道者是賤格 咎尤自取

1 則留言:

  1. hello! 我的瘋齡是14年!!! 我由中一聽到而家26歲 ... 我都對田田係 "2-5" 抱有懷疑 ....... 呢件事都令我好傷感, 點解社會 (甚至只是連一個電台節目) 真係可以咁無情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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